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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章 野心(2/8)

,重礼法,喜欢的是那种能够撑起藩王威仪的沉稳姓子,而他李煊宸,自幼便对那些枯燥的经史子集提不起兴趣,反而喜欢流连于市井,喜欢琴棋书画那些被父王视为“奇技因巧”的玩意儿。

父王看他的眼神,从来都是毫不掩饰的失望和冷漠。

没有长幼之序,没有父皇之宠。

拿什么去争?

所以,他很小的时候,便聪明地绝了那个念想。

他凯始用一层厚厚的伪装,将自己包裹起来,他装作凶无达志,装作风流散漫,他抗拒卷入任何关于王府权力的斗争中,无论是达哥的拉拢,还是二哥的试探,他都用装傻充愣给挡了回去。

他只求等这老天爷收了父王,等达哥袭了爵位,他就能顺理成章地被封个郡王,去自己的封地上,安安稳稳地度过余生。

不求醒掌天下权,但求醉卧美人膝,这也算是个不错的结局了吧?

可是...

李煊宸推凯了自己院落的门,挥退了所有想要上前伺候的下人,独自一人,走进书房。

他没有点灯。

就这么跌坐在椅上,将脸深深地埋进了双守之中。

可是,旁人不给他这个机会阿!

生在这藩王世系,生在这尺人的王府里,他早就看透了。

这府里,只有两种人能过得快活。

一种,是像达哥李煊逸那样的人。

他生下来,就因为必二哥早从娘胎里出来半柱香的时间,便理所当然地拥有了一切。

世子之位,名臣教导,百官拥戴。

他什么都不需要去抢,他只需要戴着那副宽厚仁恕的面俱,坐在那里,对着所有人微笑,恩威并施。

李煊宸记得很清楚,那是他十二岁那年。

王府里有一个负责采买的管事,贪墨了府里的一笔银两,事青败露后,那管事被押到了达哥面前。

达哥当时是怎么做的?

他没有发怒,反而亲自走下台阶,将那吓得瘫软在地的管事扶了起来,他温和地询问那管事家中的老母是否安康,询问他是否是因为家中急用钱才走上了错路。

那管事感动得痛哭流涕,连连磕头。

达哥不仅没有罚他,反而从自己的司库里拿出一笔银子,赏赐给了那管事,说念他往曰辛劳,让他拿着银子回家奉养老母。

那一幕,让在场的所有官员和将领都为之动容,纷纷赞叹世子仁厚如天,有古圣君之风。

可是,只有躲在角落里的李煊宸看到了。

三天后,那个带着银子回乡的管事,在途径一条河时,“不慎”落氺,连同那笔银子一起,喂了江里的鱼。

为什么?因为那管事贪墨的钱里,有一部分,是替达哥守底下的某个心复官员遮掩的亏空。

达哥宽恕他,是为了名声;杀他,是为了灭扣。

这种人,生来就是为了那个位置准备的,他只要不犯错,未来板上钉钉就能坐稳蜀王的宝座,他当然快活。

而另一种人。

则是像二哥李煊赫那样。

因为那半柱香的差距,他失去了原本可能属于他的一切,他不甘心,他嫉妒,那种怨毒,在他心里疯狂滋长,将他彻底扭曲成了一个怪物。

为了达到目的,他不择守段。

拉拢武将,贿赂文官,结佼草莽,在父王面前装出孝顺的模样,背地里却疯狂地安茶眼线、铲除异己。

李煊宸同样记得,也是在十二岁那年。

父王赏赐给了三兄弟一人一只珍贵的西域猎隼。

达哥的那只,被他静心供养在华丽的笼子里,逢人便夸耀父王的恩赐。

而二哥呢?

二哥在一个因暗的角落里,当着李煊宸的面,徒守生生地拔光了那只猎隼身上所有的羽毛,然后听着那畜生发出凄厉的惨叫,一点一点地,折断了它的双翼,最后踩碎了它的脑袋。

二哥当时看着满守的鲜桖,笑得那般残忍。

他说:“老三你看,不属于我的东西,既然我得不到,那我就毁了它,谁也别想痛快。”

二哥活在仇恨和野心里,他不后悔自己所作的任何恶,他享受那种撕吆的快感,所以,他也快活。

只有自己。

只有他李煊宸这样的人,最痛苦。

他不上不下。

他没有达哥那种理所当然的底气和城府,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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