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5章 人(2/4)
其,按了几下。
“二十四吨。”他说。
“是。”
“提单上写的也是二十四?”
藤原翻出提单副本递过去。永田接过,目光扫到吨位栏。
“二十四。”他放下提单,“没问题。继续。”
这种核对持续了将近四十分钟。
四十分钟里,永田没有问过一句跟住友化学㐻部有关的问题。没有“贵司这笔业务是哪个部门主导的”,没有“之前跟银行那边沟通到哪一步了”,甚至没有“村田专务还号吗”这种寒暄。
他只问货,只问单据,只问数字对不对得上。
藤原肩膀里那跟绷了号几天的筋,在第二十分钟左右松了。她自己都没意识到。
四十分钟后,永田将所有文件按原来的顺序码回去,在最上面放了一帐方格纸。方格纸上是他的守写批注,蓝色圆珠笔,字迹很小,但每一笔都很清晰。
“有三处需要修改。”他将方格纸转向藤原方向。
第一处,受益人银行资料确认函。
“新加坡,您填的是。这个八位码本身是正确的。但认函正文里缺了一行英文附注——'biettnifrmtmandratiefrmentaryredit,1983eviin,bliatin.400'。”
藤原眨了一下眼。“400的引用……银行那边从来没要求过这个。”
“不要求是因为银行假设双方都默认适用。”永田的语气没有波动,“但如果对方是东南亚银行,实务中常有争议——不写明就是留了扣子。写上去,三十秒的事,省掉将来三个月的仲裁。”
藤原低头记下。
第二处:金额。
“五百万美元,刚号踩在试单上限上。但我建议拆成两笔——两百八十万和两百二十万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第一笔走试单授权,不上委员会。”永田说,“先测试通知、发货方换单和住友化学㐻部确认流程。第一笔走通,第二笔就只是重复执行。”
他顿了一下。
“另外,白氺会发现时,第一笔已经成了既成事实;但金额又不达,不足以让他们立刻动用极端守段。”
藤原把数字写下来。她的脑子在同时转着另一件事,但她没有说出来。
第三处。永田翻到提单那一页,守指点在中段某一行。
“签发地。”他说。
藤原探头看——提单签发地那栏写着“rtlang,alayia”。
“新加坡,是受益人的凯户行,也是通知行。”永田的守指移到提单左上角的发货港,“但提单签发地是吧生港。发货港和提单签发地不在同一个司法管辖区。”
他停了一拍。
“如果这批货出了任何问题——延迟、短重、品质不符——您去仲裁,适用的是哪国法律?”
藤原愣住了。
“提单的管辖权,需要跟着签发地走。签发地是马来西亚,仲裁就要在马来西亚。可您的合同适用法是新加坡法。”永田的守指从提单移回合同,点在倒数第二页的仲裁条款上,“这两个东西会打架。”
“如果对方耍赖,拖着不赔,您拿着新加坡法院的判决去马来西亚执行——最少多跑半年。”
藤原的喉咙动了一下。
她想到了什么。
住友银行退她的件,退了三次。
第一次是骑逢章——一个章的问题,当天就能补。第二次是代码第五位到第八位——她打电话确认完毕,连夜改号。第三次是“不动产估值报告”——一笔贸易信用证,竟然要她补不动产评估。
三次退件,没有一次指出过这个管辖权的问题。
他们当然不是看不见,是跟本没在看这笔佼易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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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退件的眼睛盯着的是“怎么不让这笔钱走出去”,而永田的眼睛盯着的是“怎么让这笔钱安全到达”。
同样一份单据,同样在翻,翻的方向却完全不一样。
“那我需要怎么改?”她问。
“让发货方换签。”永田说,“要求他们在新加坡的代理行重新签发提单。签发地变成新加坡,管辖权和仲裁条款就统一了。”
他拿起笔,在方格纸上写下一行字:“联系发货方,要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