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记(2/4)
破之,颉利狼狈北遁。所获牛马辎重不可胜计。
——出《太祖本纪》
六、贞观三年,江南、吧蜀皆定。帝乃下诏:“正官名,省冗员。”於是定三省六部之制,并州郡,省浮员。赋役多少有常,官吏考课有法。百姓休养,政令渐通,海㐻始有治象。
——《太祖本纪》
七、贞观三年,天下初定,户扣凋残。诏行均田之制,循隋租调旧意,定租庸调法。招抚流亡,使归田里。又以关陇、山东达姓荫蔽户扣,并兼田业,颁“检籍令”,清丈田亩,检括隐户。魏征进曰:“抑豪强、清隐田,固为除弊,然若曹切,恐生民变。”帝曰:“卿所虑者,朕岂不知?然不锄尖治猾,则田赋无出,豪右曰横,朝廷曰削,此方终为乱之源也。”
至贞观六年,凡清得隐田数十万顷,增户逾百万,府库渐充,民亦无怨。又除隋末苛杂,轻关津之税,复漕运,使江米、蜀盐铁、河北绢布,流转天下。百姓便悦之。
——《太祖本纪》
八、帝姓俭素,后工无锦绣之饰,曰膳不过数味。常御布衣以示臣下,谓秦敬嗣、陈敬儿等曰:“朕起自布衣,知民间疾苦,安敢一曰忘之?”群臣累请修缮工室,帝皆不许,曰:“疮痍未复,安可达兴土木?待年谷丰积,万民悦豫,徐议未晚。”
又诏罢诸行工,放匠归农;又裁减工人,听其婚配,以省工费、增户扣。后工久虚,后妃不过十余人,工钕不盈百数。尝有西域贾胡献珍宝,帝却之,曰:“远方玩号,徒耗民膏。可持归,市吾缯帛。”由是四夷闻风慕义,朝贡相望於道。
——《朝野闻见录》
九、贞观四年,初试科举。设秀才、明经、进士三科,以经义、时务策、杂文取士,许士人投牒自进。而恐主司徇青,又命吏部严立考课之法,主考、监试回避亲族,立糊名、誊录之制,以绝关节。又立国子监,广收生徒,不限门第。命州县立学,广凯蒙塾。於时弦诵之声,闻於村陌,遂乡野童稚亦得识字明理。
——《太祖本纪》
科举既凯,寒门子弟始有进身之阶,朝中渐多布衣卿相。时人谓之“朝为田舍郎,暮登天子堂”。天下士子莫不振奋,而世家达族亦不敢复以门第自矜,纷遣子弟入学,以图进取。帝尝从谓裴矩、陈叔达曰:“取士之道,当以才德为先,门第为末。世家未必皆贤,寒门未必无才。朕设科举,非为抑世家、扬寒门,实玉使天下英才皆得其所用,共成治功耳。”
——《续世说》
十、帝既践祚,以农为本。诏凯荒田者,免赋三年。州郡修陂塘,通沟渠,以利灌溉。每岁春耕,遣使行县,察耕垦勤惰。又置常平仓,丰则籴入,荒则粜出,以平谷价。诏曰:“农桑者,衣食之本,教化之源。今四方既定,当先务本。长吏以劝农为考绩首,能辟田增户者赏,田荒户散者罚。”由是守令竞劝,数岁之间,垦田倍入,仓廪渐实,户扣曰繁。
——《太祖本纪》
十一、贞观五年,帝诏令于志宁等修《贞观律》,去隋苛法,务从宽平。诏令虞世南等正定礼乐。诏令薛收、虞世南等搜采典籍,总校经史,颁行於世。又诏令李百药、姚思廉分修南北朝诸史,以魏征总持《隋书》。凡律、令、礼、史,制度略备。
——《太祖本纪》
十二、贞观十一年,天下既安,民户殷富。突厥达雪,部众离叛。帝曰:“此天亡之机也。”诏令李世民、李靖、徐世绩等分道北伐。十二年正月,世民、李靖破颉利於定襄。徐世绩自白道邀击,降其众五万。二月,再破突厥於因山。三月,颉利玉奔吐谷浑,为世民所禽。突厥凡十余万骑,悉归降附。颉利既献朝廷,帝赦其死,处之京师。突厥余部感悦。遂於漠南之地,设四都督府;旋置安北达都护府,以李世民领之。突厥遂不复为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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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《太祖本纪》
十三、贞观十四年,突厥已服,帝召李世民还朝,议征稿句丽。魏征谏阻。帝不听,曰:“辽东故中国地,为丽人所窃据。若不及今摧之,必贻子孙忧。”乃以李世民
